关于做好2026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才交流中心)发布时间:2026-03-12浏览次数:1801

各学院、部门、直属业务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6年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遵循教师成长规律,实行品德、业绩、能力、贡献等综合评价,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为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人才支撑。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有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规定。

二、评审方式及对象

本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分为常规评审和直接评审两种方式,申报人员任选其一,选择后不得更改

常规评审对象包含教师职称系列(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实验技术职称系列;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由学校进行评审后,再向省有关高级职称评委会推荐评审。

直接评审对象主要面向新引进和已在岗的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高水平人才。

三、评审条件

常规评审工作执行《江苏师范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师大人〔202018号)规定。其他辅系列执行江苏省相应系列最新资格条件的规定以考代评系列须按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

直接评审工作执行《江苏师范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评聘办法(2024年修订)》(苏师大人〔20245号)规定,从严控制,确保高水平人才脱颖而出。

四、同行专家鉴定要求

(一)申报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均须将代表性成果送同行专家鉴定。图书、出版、工程、卫生、会计、审计、档案等辅系列申报人员,不需要送审。同行专家鉴定材料填写要求见附件1

(二)代表性成果须与所申报岗位类型一致,专利、获奖证书、科研项目等成果提交证书及相关支撑材料。

(三)常规评审同行专家鉴定结果两年内有效(申报类型须一致)。申请使用2025年鉴定结果者需提交本人书面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到人事处师资科。

五、相关具体政策

(一)年龄、资历截止日期要求

本次申报(或同级转评)高级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1231日。学历学位、业绩成果截止时间为2026228日,不在统计范围内的业绩成果不得提交。

(二)辅导员、班主任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

35周岁及以下(即199011以后出生)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40周岁及以下(即198511以后出生)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任现职以来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相关工作经历须在学院进行公示后上传职称系统(见附件3)。

参与直接评审的新引进人员可先评后补,评审通过后2年内须承担不少于1年的辅导员、班主任等相关工作。

(三)“双肩挑”人员申报要求

双肩挑人员须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双肩挑人员和职称评审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苏人社发〔202186号)要求进行核准备案,备案通过后方可申报。

(四)教学评价要求

所有参加本次职称评审的专任教师均由教务处安排督导听课。

(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连续申报要求

参与常规评审,2025年高评会未通过,2026年继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须提交符合要求的新增教学、科研等业绩材料。政策见《江苏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苏师大人〔20198号)。

(六)推荐名额

直接评审实行限额推荐。各单位可推荐正高、副高各不超过2名,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不推荐。

(七)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

    本年度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设置“已达到”“未达到”两个结果。

1.常规评审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由人事处将3篇(部)代表作(一式5份)送校外5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同行专家鉴定,鉴定结果中至少须有3个“已达到”方可参加评审;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由人事处将2篇(部)代表作(一式3份)送校外3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同行专家鉴定,鉴定结果中至少须有2个“已达到”方可参加评审。

2.直接评审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由人事处将3篇(部)代表作(一式5份)送校外5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同行专家鉴定,鉴定结果中至少须有4个“已达到”方可参加评审;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由人事处将2篇(部)代表作(一式4份)送校外4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同行专家鉴定,鉴定结果中至少须有3个“已达到”方可参加评审。

、材料填报要求

(一)申报人使用爱师大(PC端)职称评审系统进行申报,填报指南及申报群二维码见附件5。职称系统将于322日关闭,逾期无法申报或添加业绩。辅系列不在系统申报,按要求上交纸质材料。

(二)学院、职能部门审核人在系统进行材料审核,职称系统审核指南及审核群二维码见附件6

(三)一篇论文仅限人用于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由申报人提供论文使用承诺书(见附件2.4),同时其他我校不具备正高级职称的第一或通讯作者均须在材料上签字确认。每份论文使用承诺书后附体现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的论文页面并彩笔标注。

下列两种情况不需要提交论文使用承诺书1.论文使用者是第一序位第一作者且为唯一通讯作者;2.论文使用者是第一序位第一作者且无通讯作者。论文使用承诺书及体现作者身份的彩笔标注页面须扫描后上传到职称申报系统。

(四)若论文刊发期刊被列为预警期刊,则该论文不得用于职称评审。预警期刊以我校科研管理部门认定的为准。

(五)申报人员按照材料目录(常规评审见附件2.1.1直接评审见附件2.3.1)准备纸质评审材料。

(六)各单位要如实填写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常规评审见附件2.1.5直接评审见附件2.3.2),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纪律要求

(一)严格遵守师德要求

落实师德第一标准,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评价的首要内容。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测验、成果展示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师德。实行师德失范、学术不端一票否决制

(二)严格遵守评审纪律

申报人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任何形式拉票干扰评审工作。各级评委、经办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须全程回避,在职称评审各环节中要遵守纪律、规范程序、明确责任。

(三)严格执行纪律监督

校纪委相关处室将全程监督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受理职称评审过程中的投诉举报。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打招呼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

八、评审费用及其他

(一)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500元。

(二)代表性成果同行专家鉴定费每份800元。参与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每人需交纳4000参与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常规评审每人需交纳2400参与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直接评审每人需交纳3200元。

(三)评审费用统一在支付宝缴纳。(支付宝搜索江苏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生活号,在缴费大厅栏论文送审及职称评审费中选择职称评审费论文送审费),在备注栏中填写单位和姓名。

(四)申报人务必按要求认真、严肃填报各类材料,各单位务必严格审查,对于审核把关不严、工作开展不规范的单位,学校将在年终学院高质量发展考核中酌情扣分。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联系人:李京展,电话:8365613156131)。邮箱:zck@jsnu.edu.cn


附件:1.同行专家鉴定材料填写要求

2.评审材料填写要求

3.辅导员、班主任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

4.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5.职称评审系统填报指南

6.职称评审系统审核指南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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