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直属业务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6〕8号)、《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26〕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至今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管理岗和实验岗人员不能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国籍
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三)学历学位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测试合格。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测。
2.普通话要求:申请人须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各高校引进的拟聘任副教授或教授职务的国家级和省级人才项目入选人员可以免普通话水平测试。
3.岗前培训要求:申请人已取得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五)健康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我校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务必在4月20日至4月28日(17时结束)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其余时间无法报名。网上报名可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说明》(附件1)。
2.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后须注册账号,注册完成后登录填写个人信息,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和学历学位证书信息。未通过系统比对的信息,须在现场确认环节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须提交学历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须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认定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相关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业务平台”页面下在,选择教师资格认定业务模块,下载《个人承诺书》并按照个人承诺书中的说明进行操作,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当年,无法再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参加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所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均须参加体检,再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必须重新体检。体检表见(附件2),具体体检时间安排见(附件3)。其中“既往病史”一栏,声请人应如实填写。如有隐瞒严重病情、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取得教师资格,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申请人故意不参加检查或项目缺漏,或提出复查未复查的视同不合格处理。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和拟聘任副教授或教授职务的国家级和省级人才项目入选人员,可以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其他申请者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人事处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现场确认
请申请人于5月19日-5月20日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以下申报材料到人事处(静远楼1819)进行现场确认。
1.申请人近期1寸(25mm×35mm)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1张。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冲印清晰。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江苏省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3.未通过系统比对的学历信息,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 www.chsi.com.cn 在线申请)。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除提供复印件外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未通过系统比对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5.“江苏省高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培训合格人员请自行登录岗前培训系统打印合格证书)
6.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附件4)。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港澳台和境外取得的博士学位应提交相应的认证书复印件。
7.申请人体检表。体检表上须有体检医院明确给出的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8.在编人员提供进编证明材料复印件(进编证明材料:由其他单位调入的教师提供人社厅商调函及《人员调动登记表》。应届毕业生提供《部省属事业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录用审批表》)。编外聘用教师提供学校颁发的聘用合同证书复印件和社保缴纳凭证。
9.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10.材料袋。材料袋封面应粘贴《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附件5),现场认证时所有材料按顺序放在档案袋中,“单位”填写“江苏师范大学”。“申请种类”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学科”应与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一致,且与网上报名时所填学科一致,符合申报条件的辅导员只能申报思想政治教育学科。
11.教师资格认定费用缴纳截图复印件。
以上提供复印件的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学院进行审查验证后,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单位公章。
装订要求: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单面复印。将以上第2至第7项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订,并放在相片粘贴页的后面,一起装进材料袋中。第11项无需装订单独提供。
四、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汇总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册》(附件6)、教师资格认定费用缴纳截图复印件纸质版交到人事处1819,电子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名册》发至szk@jsnu.edu.cn。
2.根据苏教财〔2003〕95号文件精神,教师资格认定费用为每人150元,费用可以用支付宝交费,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费支付宝支付方法》(附件7)。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联系人:李京展,联系电话:83656131,邮箱:szk@jsnu.edu.cn。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说明
人事处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