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校级本科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09-08浏览次数:863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我校决定开展“十四五”第二批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和依据

1.对“十四五”第二批(2023年)未验收的课程建设专项、课题建设专项及课程思政专项课题进行验收,对2023年以前未结项的项目进行清理(附结项清单)

2.验收工作按《申报书》中填写的预期研究成果,结合立项要求进行。

二、验收程序

申请者填写相应结题报告书,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与结题材料一并交教务处。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类项目的进展与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三、结题材料

(一)课题结题材料(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1.《江苏师范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2)

2.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教材等复印件(装订成册,复印件包含封面、目录、封底及全文);

3.如为应用性成果,应提交成果的应用、推广、评价、效益等材料,以及相关单位的证明;

4.提交的成果必须以“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并标注校教研课题经费资助,尚未发表的研究成果,须附论文刊用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二)课程建设专项结题材料

1.《江苏师范大学课程建设专项结题报告书》(附件3);

2.视频资源(格式为MP4或WMV格式,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微课、经典名著导读课程、线上课程、线上线下混合课程、创新创业课程、思政课程、通识教育课程提供);

3.课程设计、教案或讲稿、作业批改、课后辅导等实物及记录材料等(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课程提供)。

(三)课程思政专项课题结题材料

1.《江苏师范大学课程思政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4)

2.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教材等复印件(装订成册,复印件包含封面、目录、封底及全文);

3.如为应用性成果,应提交成果的应用、推广、评价、效益等材料,以及相关单位的证明;

4.提交的成果必须以“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并标注校课程思政专项课题经费资助,尚未发表的研究成果,须附论文刊用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四、其他

所有结题材料经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汇总填写《结题情况汇总表》(附件5),于10月31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质量工程科(3#205),电子版发送至jyk@js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结项清单.xlsx

2.课题结题报告书.doc

3.课程结题报告书.doc

4.课程思政结题报告书.doc

5.结题情况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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