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统计调查和国际科技合作重点工作年度监测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研究院发布时间:2025-01-14浏览次数:92

各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统计调查和国际科技合作重点工作年度监测的通知》(国科办外〔2024〕127号)及省科技厅《转发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统计调查和国际科技合作重点工作年度监测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开展我校2024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统计调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填报2024年度国合统计含港澳台合作交流相关调查表(表1-表37)(详见附件)。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各相关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测绘与城乡规划学院、商学院、智慧教育学院、中俄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填报表1-8、18-20、23-27、34-37;中俄学院加填报表9。

  2.人事处填报表14、15、23;

  3.国交处填报表16-17、28-31(港澳台科技交流情况);

  4.宣传部、信息化处填写表22;

  5.技术转移中心填报表33;

  6.科研院填报表10-13、23、32;

  7.“一带一路”研究院填报表18-21;

  8.其他有国际科技合作经费投入的单位填报表23。

9.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5年1月16日上午11:00前将调查表电子文件发送至科研院邮箱(keyanyuan@jsnu.edu.cn)。

联系人:韩锡光、张慧中;联系电话: 83656189(56189);83656203(56203)。

 

附件:2024年度国合统计含港澳台科技合作交流相关文件及表格.zip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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