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江苏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名师工作室” 结项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宣传部发布时间:2025-01-09浏览次数:10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直属党支部), 校属各单位: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关于开展首届“网络教育名师工作室”遴选培育工作的通知》(苏师大委宣〔2023〕3号)要求,现对2023年度立项的首届校级“网络教育名师工作室”进行结项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3年度江苏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名师工作室”立项项目

二、验收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开展结项验收,重点考察工作室的创作成果、团队建设、应用推广情况等。

三、申请验收条件

1.以工作室或者个人名义,开通微博、微信公众号或网站专栏等网络育人平台并做好运营管理工作。

2.以微党(团)课、微视频等多种形式面向师生开展每年不少于6次的微宣讲,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

3.获批工作室的网络作品创作与发布按照每年原创作品不少于10篇(项),每年转发优秀网络作品不少于50篇的要求进行。

4.工作室负责人每年指导学生参与各级各类网络文化建设相关活动,其中校级及以上网络文化作品竞赛不少于2篇(项)。

5.围绕网络热点主动回应舆论关切问题,创作网络文化作品,及时撰高质量网络文章,强化网上正面宣传声音,取得积极成效。

6.加强网络思政研究,围绕网络育人相关热点难点,建设期内形成 1-2 篇工作报告。

7.支持期内,工作室在网络育人工作中取得突出实绩,工作室负责人或成员获得校级以上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奖项。

8.支持期内,工作室获省级以上网络思政育人等相关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直接认定为结项合格。

三、材料报送

请欲结项的工作室于3月6日(周五)12:00前,将《江苏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名师工作室”结项验收申请表》(见附件1)电子档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xcb@jsnu.edu.cn(邮件主题:首届江苏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名师工作室”结项材料+工作室名称+负责人)。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党委宣传部506办公室。

联系人:符靖璇  83656079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首届“网络教育名师工作室”结项验收申请表.doc

 

党委宣传部    江苏师范大学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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