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师范大学电动车、摩托车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要求,现将2024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期间,校内电动车违规情况予以通报。
违规情况一:在此期间,保安队员分别在西教14号楼西侧、车棚、三食堂门前、游泳馆南侧等地发现5辆违规电动车(安装使用假校园电动车通行号牌),车辆已被清理,目前无人认领。
违规情况二:12月17日,外卖员违规安装使用某学院教师吴某申请注册认证后的电动车通行号牌,被保安队员巡逻时发现,车牌予以扣留,车辆被清理出校。
违规情况三:12月23日,某学院24级本科生钱某骑行违规车辆(通过线上某平台,违规购买工作人员丢失的电动车通行号牌)被门岗值班队员发现,车牌予以扣留,车辆被清理出校。
在此提醒:学校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江苏师范大学电动车、摩托车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要求,规范骑乘电动车、摩托车,并在规定地点有序停放。
请广大师生员工相互监督、互相提醒,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共同创建安全、和谐、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
保卫处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