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任课教师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发布时间:2024-12-19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构建高质量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的要求,切实提升课程质量和育人效果,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一批《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任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介绍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为公共必修课,开课单位为学生工作处,课程18学时、0.5学分。

二、遴选范围

我校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各学院党委副书记、专职辅导员,以及校外相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

三、遴选要求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的思想政治素养,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爱学生工作,工作之余有精力承担授课任务;

(二)能够按照本职岗位要求履职尽责,原则上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三)熟悉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以及创新创业教育等相关知识,具备较强语言表达能力,较高的文化素养。有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培训经历或企业人才招聘、运营管理经验者优先;

(四)能够参与相关校本课程研发、考试命题,按时参加教研备课活动,遵守教育教学规划,按照教学计划完成教学工作。

四、遴选程序

(一)个人报名。有意报名者请于2024年12月27日前将《大学生职业生涯规任课教师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相关邮箱,原则上各学院至少上报一人,如实际排课班级较多另行增报。

(二)资格审核。学生处将根据报名情况、资格条件,参照遴选条件进行初选,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最终授课团队名单。

五、相关说明

(一)集体备课。学工处将在开课前择期组织授课教师围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设计等进行研讨,明确课程重难点问题,掌握教育教学方案,确保教学质量。

(二)考试命题。学工处将在集体备课后组织授课教师分章节进行考试命题。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构建覆盖面广,难度适当,题量适宜,题型结构科学的机考题库。

(三)长效机制。为确保课程质量提升,建立就业育人长效机制,原则上成功遴选的任课教师4年内不再更换,如任课教师有特殊原因无法授课应提交申请,学工处将根据情况进行补选。

(四)依规考评。根据教务处相关规定进行任课教师考核测评,按照教学质量综合测评与学生课程满意度测评结果实施动态管理,工作量、课酬计算标准按学校规定执行,由教务处统一管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迎军,联系电话:83656252,电子邮箱:wfgaoyingjun@jsnu.edu.cn。

 

附件:《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任课教师情况统计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2月19日


CopyRight © 2019 江苏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