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延期退休教授每年考核一次,实行“一年一聘”。在教授延期退休期间,学院安排教学科研任务并进行考核。现将2024年度延期退休教授的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截至2024年12月在职的延期退休教授。
二、考核时限与考核内容
(一)延期退休教授的考核时限为: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二)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风、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等方面。2024年度应完成岗位聘期额定工作总量的三分之一,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须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具体参照《江苏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2022年修订)》(苏师大发〔2022〕27号)文件执行。
三、考核工作要求
(一)教授据实填写考核信息。教授根据全年实际完成工作量,准确填报考核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二份)。
(二)单位严肃开展考核工作。单位考核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按规定考核,并明确填报最终考核结果。向学校报送考核结果时,须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提交考核材料。请各单位于2024年12月24日前,将所有材料交到人事处劳资科(静远楼1809室)。
(四)对虚报考核数据或在考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校直接认定相关人员考核不合格,并终止延期退休。
联系人:刘红磊
电话: 83656978
人事处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