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延期退休教授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24-12-18浏览次数:67

校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延期退休教授每年考核一次,实行“一年一聘”。在教授延期退休期间,学院安排教学科研任务并进行考核。现将2024年度延期退休教授的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截至202412月在职的延期退休教授。

二、考核时限与考核内容

(一)延期退休教授的考核时限为:20241月至202412月。

(二)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风、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等方面。2024年度应完成岗位聘期额定工作总量的三分之一,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须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具体参照《江苏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2022年修订)》(苏师大发〔202227号)文件执行。

三、考核工作要求

(一)教授据实填写考核信息。教授根据全年实际完成工作量,准确填报考核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二份)。

(二)单位严肃开展考核工作。单位考核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按规定考核,并明确填报最终考核结果。向学校报送考核结果时,须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提交考核材料。请各单位于20241224日前,将所有材料交到人事处劳资科(静远楼1809室)。

(四)对虚报考核数据或在考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校直接认定相关人员考核不合格,并终止延期退休。

 

联系人:刘红磊

电话: 83656978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延期退休人员考核登记表.doc

 

 

人事处

202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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