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暨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材选用征订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部发布时间:2024-12-02浏览次数:10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8〕12号)精神,结合《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教材建设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2〕1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以下简称“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更好的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要求

  1. 教材选用应遵循适用、优质和选新原则。适用是指教材名称和内容与课程目标、教学内容相符;优质是指应选用国家级获奖教材、规划教材;选新是指同类教材中尽可能选用近三年新出版的教材。本次教材选用应将优质教材选用比例控制在50%以上,并尽可能选用近三年新出版的教材。

  2. 凡首次选用的教材,均需填写《江苏师范大学新用教材申请表》(附件1),经系(教研室)讨论通过,学院教学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报送教务部审批。

  3. 选用教材的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我校各专业教学计划所开设的课程,凡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必须选用,已出版马工程重点教材见附件3;

  (2)其他无马工程重点教材适用的课程,则应优先选用“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级和省级精品教材、国家级和省级规划教材、教育部教指委推荐教材或近三年新出版的获国家级奖项和省级奖项的教材;其他高校公认共选的高质量的近三年新出版的教材;

  (3)信息科学、生命科学、物理、化学、经济等国际通用性强的学科专业应有规划地选用或直接引进先进的能反映学科发展前沿的外文原版教材或翻译出版的教材;

  (4)全日制本科学生使用的教材,不得选用电视大学教材、成人教育教材以及未经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通过的自编教材或讲义;

  (5)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包括实验教材)。某些课程确因教学改革需要而需增发其他教材的,须由所在系(教研室)提出申请,学院教学分委员会同意后,经教务部审批并备案,方可选用;

  (6)教学基本要求相同的课程,应选用同一教材。特别是全校公共课程、平 行班级较多的课程所使用的教材,不能因任课教师不同而随意订购。

  4. 为确保教材选用质量稳步提高,教务部将对各教学单位教材选用情况进行审批,不达选用要求的,将责令其重新选用。

  二、教材征订要求

  1.各学院的教材订购工作由教务人员负责,要认真填写《江苏师范大学教材预订清单》(附件2),教学院长要认真审核并签字确认,如提交的书目或数量有误,或订购未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的教材,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2.各教学单位的教材预订清单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教研科,由教务部统一汇总后提出征订计划,由校教材供应中心统一采购。

  3.已预订的教材,不得随意变动。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换、停用的,须由系(教研室)书面提出申请、说明事因,学院教学分委员会同意后,报教务部审批。

  4.公共课教材(包括思政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教育学等)由相关开课单位指定;选修类课程确需发放教材的,应在学生选修时加以说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向学生发放教材。

  5.禁止任何教学单位、授课教师及其他人员向学生私售教材。如发现有不经过教材选用报批程序,私订、私卖教材的,一经核实,即进入教学事故认定程序,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专任教师中有参与私卖教材行为的,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行政处分,并视情况调离教师岗位。

  三、材料上交时间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12月19日前将江苏师范大学新用教材申请表(附件1)和江苏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材预订清单(附件2)的书面材料报送至教研科3#205办公室,教材预订清单(附件2)的电子材料发送至jyk@jsnu.edu.cn。

  联系人:邵可青、段似钰 联系电话:83656995(56995)。

  附件1 江苏师范大学新用教材申请表.doc

  附件2 本科教材预定清单.xls

  附件3 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信息表(24年9月).xls

  附件4 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教材建设管理办法.doc

 

 教务部 

2024年12月2日


CopyRight © 2019 江苏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