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部发布时间:2024-11-27浏览次数:456

校属各单位:

  为奖励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教学成果奖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先进性、实践性和创新性的导向。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鼓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审结果科学、客观。

  二、奖项设置和评选范围

  本次申报不限额,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主要形式为本科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程资源、论文著作等。遴选范围包括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以及2021年以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其它优秀教学成果等。已获教育部、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得申报。

  三、评选条件

  1.申报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需具有原创性,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在省内外处于领先水平;

  2.经过实践检验,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申报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今年申报的教学成果奖实践检验时间截至2024年10月底。

  3.示范作用明显,具有推广价值,取得较高认同度,在省内外产生积极影响。

  4.原则上,每项申报项目单位署名不超过3个,个人署名不超过5人。

  四、组织流程

  1.各单位组织初评后系统填报。

  2.教务部组织专家评审。

  3.教务部发文公布结果。

  五、提交材料和报送要求

  请12月19日之前登录教研平台(http://jsnujypt.jsnu.edu.cn/jgxmgl/,账号密码与校内信息门户一致),点击“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上传并提交学院初评后推荐的项目申报书和支撑材料。12月20日下班前报送纸质签字盖章版汇总表(系统导出),请各单位积极组织,认真推荐。未尽事宜,请与教研科联系。

  联系人:邵可青,联系电话:83656995(短号56995),电子邮件信箱:jyk@jsnu.edu.cn。

       附件1:2024年江苏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表.doc

  附件2:主要完成人情况.doc

  附件3:填表要求(必读).pdf

教务部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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