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关于开展江苏高校专业特色学院培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部发布时间:2024-11-22浏览次数:576

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 江苏省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和《江苏高校专业特色学院建设方案》(苏教高函〔2024〕13号),我校将启动江苏高校专业特色学院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培育建设专业特色学院,打造一批优势特色明显、服务国家和江苏急需紧缺行业领域发展的重要平台,培养大批高水平、专门化人才,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为构建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新模式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工作内容

    开展调研论证:各学院要围绕国家和江苏急需紧缺领域,结合自身学科优势和特色,开展调研论证,确定培育建设专业特色学院的方向和目标。

    制定建设方案:各学院要组织专家团队,制定专业特色学院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完善条件保障:各学院要加强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的沟通合作,积极争取社会资源支持,完善专业特色学院建设的条件保障。

    推进项目建设:各学院要根据建设方案,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业特色学院培育工作,将其作为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明确责任:各学院要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加强协作:各学院要加强与学校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专业特色学院培育工作。

    四、工作安排

    2024年12月1日前:各学院组织调研论证和建设方案制定工作。

    2024年12月30日下班前:各学院提交“专业特色学院建设方案”纸本材料一式5份至教务部3-205室,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3454804014@qq.com。

    2025年1月7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评审,根据省厅的要求培育申报省级专业特色学院。

    希望各学院认真落实本通知精神,积极参与专业特色学院培育工作,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江苏高校专业特色学院建设方案.docx

 

 

 

江苏师范大学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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