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集中结题鉴定的通知

来源: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发布时间:2024-11-19浏览次数:34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细则》的要求,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最长周期为5年。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分批次开展符合结题条件的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2022年度课题的结题鉴定工作,现将2024年11月开展此项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结题鉴定材料要求

1.成果主件(研究报告);

2.成果附件(含著作、已发表的研究论文,限5项。著作只需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

3.相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情况、媒体报道、决策报告被采纳等的证明文件,限5项);

4.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

各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主持人须于2024年12月9日17:00前将结题鉴定材料按照上述顺序排版生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结题”中。

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不接收个人寄送的结题鉴定材料。

单位2024年12月9日前将结题信息汇总表电子稿发至skyxm@jsnu.edu.cn。

联系人:马婕,联系电话:83656955。

附件1:成果鉴定书.doc

附件2:结题要求.docx

附件3:汇总表.xlsx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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