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的提示

来源:保卫处发布时间:2024-10-30浏览次数:1251

2024921日、1029日,我校泉山校区学生宿舍先后发生两起火情,宿管人员、相关学生及时用水和灭火器将明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较大财产损失。消防救援部门认定的起火原因均为遗留火种引燃周边可燃物,都和学生在宿舍内吸烟有关。

这两起宿舍火情为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应引起足够重视。现就校园消防安全再次提示:

1.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责任单位应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秋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119消防宣传月期间,要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电气线路故障老化,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安全出口、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检查要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死角”。

3.加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各责任单位要教育师生严格遵守学校用火用电规定,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不私拉乱接电源,电气线路故障要及时报修,办公室及宿舍无人时要及时断电,养成良好的用火用电习惯,提高消防应急处置能力。

4.进一步重申学生宿舍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各学院要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江苏师范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江苏师范大学学生宿舍违章处理规定》《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违纪处分规定》等规章制度,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纪律意识,要让每一位学生知晓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学生宿舍严禁吸烟、使用明火,违规者将严肃处理。

保卫处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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