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师范大学关于返校博士申请认定“A类博士”的通知》(人发〔2018〕21号),经各单位初审、学校专家评审审定,认定张乐金、袁博、李永锋、何正霞、毕冉五位同志达到学校“A类博士”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2月5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0516-83500205
电子邮箱:szk@jsnu.edu.cn
人事处
2018年11月29日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关于返校博士申请认定“A类博士”的通知》(人发〔2018〕21号),经各单位初审、学校专家评审审定,认定张乐金、袁博、李永锋、何正霞、毕冉五位同志达到学校“A类博士”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2月5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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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