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选派教职工支持科文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24-07-11浏览次数:6587

校属各单位:

根据《选派教职工支持科文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苏师大人〔20241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教职工选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的事业编制和人事代理教职工均可报名。

二、选派程序及日程安排

1.个人申请(711-15日)

符合选派条件的教职工填写《江苏师范大学选派教职工赴科文学院工作申请表》(附件1),经本人签名后,交单位审核。

2.疑问汇总711-16日)

各单位在教职工报名时同步汇总教职工提出的问题,7月16日下午5点前发到人事处邮箱rsc@jsnu.edu.cn

3.政策解答719日)

人事处、组织部与科文学院于719日上午10:30-11:30,针对教职工提出的问题开展线上政策集中解答。

4.单位推荐720-27日)

各单位依据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聘期岗位任务完成情况,在确保本单位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选派教师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至人事处。名单需在学院公示3天。

5.考察审核728-88日)

根据发布的岗位需求,专任教师由科文学院会同人事处考察审核,管理干部由科文学院会同组织部适时考察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由人事处在校内公示3

6.签署协议811-15日)

专任教师由人事处组织科文学院、工作单位和选派人员签署四方协议;管理干部由人事处、组织部会同科文学院和选派人员适时签署四方协议。

7.到岗报到2024820日前)

人事处根据协议签署情况,开具选派报到函,选派教师持报到函前往科文学院报到。

三、相关工作要求

1.各单位高度重视,正确宣传学校政策,因涉及教职工个人发展与待遇等切身利益,务必保证该通知传达到每位教职工。

2.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复印件,专任教师还需提供任现岗位以来体现个人教学业绩的各类证明复印件。

3.严格按计划推进工作,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申请。因发布岗位有限,待满足科文师资需求指标后,后续不再开展选派工作。

联系人:李智睿,联系电话:83656139,地址:静远楼1817办公室。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选派教职工赴科文学院工作申请表.doc

2.选派教师情况汇总表.docx

CopyRight © 2019 江苏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与公共资源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