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第四支部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四次集中学习

来源:宣传部发布时间:2024-07-02浏览次数:252

  7月2日上午,机关党委第四支部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三次集中学习。支部纪检委员宗倩同志领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的“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十一章:对违生活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的全部内容。

  宗倩同志逐字逐句对《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了领读学习。她表示,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其本质要求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党的工作内容丰富,包括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保证党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离不开严明的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党的生活纪律要求每一名党员在生活中必须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一切庸俗、落后、腐化和违背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的行为,自觉遵守家庭美德和社会的公序良俗等生活纪律。

  支部其他同志在认真研读《条例》相关章节基础上,结合宣传思想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心得与体会。会上与会同志还一同观看了专题片《严于律己的杰出楷模——周恩来》,深刻感悟周恩来同志一生心底无私、天下为公的高尚人格和崇高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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