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第四支部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三次集中学习

来源:宣传部发布时间:2024-06-18浏览次数:446

  6月17日,机关党委第四支部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三次集中学习。支部组织委员张传琳同志领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的“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九章:对违群众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的全部内容。

  张传琳同志逐字逐句对《条例》相关内容进行了领读学习。他表示,廉洁自律是共产党人为官从政的底线。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理解廉洁纪律的内容和要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坚持紧紧依靠人民、牢牢根植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用心用情做好涉及群众的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支部其他同志在认真研读《条例》相关章节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心得与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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