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期间全校公选课停补课的通知

来源: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08-03-24浏览次数:352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因清明节(4月4日-46放假 4月5日的全校公选课停课,为了确保第六周能正常结束教学任务,定于3月30日(星期日)补4月5日(星期六)的课,上课的时间地点不变。需要安排考场笔试的课程将在4月20日进行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第7-12周有全校公选课任务的老师,请于4月8日前到教务处教处科领取选课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08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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