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转业军官系列讲座之八: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法治社会”命题的理论阐释

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24-05-23浏览次数:14

5月22日下午,退役军人学院邀请法学院刘旭东副教授为我校转业军官学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法治社会”命题的理论阐释》专题讲座。此次讲座由退役军人学院辅导员刘姗主持,全体转业军官学员聆听了报告。

刘旭东副教授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法治社会命题的概念、渊源要素三个部分作了报告。首先,刘旭东副教授通过引用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命题指出法治目的包括两点:一是限制公权力,二是保障私权利。随后,他通过列举不同群体对“法治社会”概念的认知剖析当前人们对法治社会的认知误区其次,刘旭东副教授从法治的应然面向视角介绍了法治社会提出的依据,分析了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发挥社会作用的重要意义。最后刘旭东副教授分析了法治的基础要素,即民主政治(政治基础)、市场经济(经济基础)、多元的理性文化(文化基础)、广泛的社会自治(社会基础)等,从而论证了社会之于法治的重要意涵他还从主体要素、制度要素实践要素等维度具体分析了法治社会的运行模式,提出“充分释放社会力量、发挥社会团体在法治建设进程中的功能”是法治社会的重要要求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通过此次讲座的学习,我校转业军官学员加深对国家法治框架及其运作机制的理解提升了法治意识,增强了法治素养希望转业军官们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也能够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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