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办师〔2008〕31号
有关高校:
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08〕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经费的申请对象为“333工程”中青年首席科学家和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且是申请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去年获得资助的人员今年不再参加申请。
二、请各校根据《通知》(可从www.jszzb.gov.cn中“人才工作”栏的“333工程”中下载)要求和推荐名额(见附件),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于10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厅师资处,不得超报。联系电话:025-83335527,E-mail:fuzhy@ec.js.edu.cn。
附件:2008年度“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