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师大财〔2005〕10号 关于印发《徐州师范大学二级预算编制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

来源:计财处发布时间:2005-11-25浏览次数:656

各院系、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徐州师范大学二级预算编制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财务  二级预算  编制管理   规定  通知
徐州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5年11月25日印发

 

徐州师范大学二级预算编制管理暂行规定
(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内财务管理和宏观调控,保障学校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健全预算管理机制,强化学校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促进学校预算编制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江苏省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一、二级预算管理的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校属的所有二级财务单位和独立核算单位。各二级预算应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二)二级预算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预算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二、二级预算管理职能
  (一)各二级财务单位负责编制单位预算草案;监督预算的执行;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上交收入;安排预算支出,每半年向学校报告部门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校计财处、审计处及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
  (二)计划财务处负责二级预算编制工作的归口管理,审核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草案,报校领导、学校财经委员会审批;监督二级预算的执行,定期向校领导、学校财经委员会报告二级预算执行情况。
  三、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贯彻“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资源配置,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办难事、办急事;坚持以人为本,在确保单位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转经费的基础上,细化二级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四、预算编制原则
  (一)优先保障基本支出。根据财力可能,结合部门职能职责,首先确保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需要,在此基础上,本着“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事业发展所需的各项支出。
     (二)整合优化专项资金。调整支出结构,按照事业发展需要合理安排专项,重点保证急需和必办项目。    
  (三)确保预算收支平衡。做到二级预算编制与学校发展相适应,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按照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努力增收节支。
  (四) 科学规范。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努力实现预算编制全过程的制度化、规范化。
  (五) 真实准确。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各项规定,实事求是地编制收支预算,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公正透明。预算编制的各项政策、标准、方法和结果做到公正、透明,方便监督。
  五、预算编制程序
  (一)二级财务单位按照要求组织编制本部门的年度预算计划,并填报有关资料:
  1.工作人员信息资料,学生信息资料;
  2.按照规定应上交学校收入资料;
  3.各项收入依据及标准;
  4.年度收入预算表;
  5.各项支出依据及定额标准;
  6.年度基本支出预算表和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表;
  7.其他需要报送的材料或说明。
  (二)计财处根据预算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提交校财经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后,综合考虑学校财力,确定下达年度二级预算单位收支预算总控制数,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批准的预算计划批复到二级财务单位。
  (三)二级预算编报时间。十一月十日前将次年的预算草案报送到计财处,计财处提交校财经委员会和校领导批准后,于次年初下发到二级财务单位执行。
  六、预算编制内容及方法
  (一)二级财务预算编制应有文字说明,作为学校审议预算草案的基础参考资料。包括:二级财务单位的职责、基本概况,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主要收支项目等。
  (二)收入预算的编制。
  1.二级预算单位应按照国家和省的各项收入政策,根据近年来的收入水平,全面考虑影响收入的各项因素,实事求是地预测、编制年度收入预算。
  2.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也不得将上年的非正常收入作为编制预算收入的依据。
  3.有收入上缴任务的单位,必须依照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地上缴,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
  (三)支出预算的编制。
  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贯彻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方针,统筹兼顾,确保重点,按照预算支出额的一定比例预留机动经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动用预留机动经费,需经校领导审批;在保证上交任务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其他各类预算支出。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
  1.基本支出预算是单位为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三部分。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依据基础信息资料,根据国家、省和学校的有关工资政策合理编制。
  2.项目支出预算是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项目支出包括建设性专项支出和发展性专项支出。二级预算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单位发展的总体规划提出项目支出计划。各项目支出必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可行性论证、预期目标及效益分析,由学校批准和方可实施。
  (四)预算编制顺序。预算单位要统筹安排使用各项收入。支出预算要按照先保证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后安排项目支出的顺序编制。
  七、二级预算编制调整
  (一)二级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已经确定的项目严禁擅自调整;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剂使用的必须经学校批准。科目大类之间支出不得随意调整,大类中科目调剂使用必须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二级预算单位如果因客观原因必须进行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出调整申请,并附调整理由、依据,送学校审核、批准后调整。
  (三)预算的调整不得突破预算收支总控制数。
  八、预算监督
  (一)校财经委员会对学校二级预算编制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效益性进行监督。
  (二)学校定期对预算编制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和要求编报和执行预算的单位,学校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不按照各项规定、要求编报和执行预算的单位,学校将依据有关法规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理。
  
  附件:1. 
基础信息表
     2. 
收入预算表
     3. 基本支出预算表
     4. 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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