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终考核表格填写的补充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0-12-16浏览次数:1826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接上级部门通知,教职工年度考核文件附件三、四中“身份”一栏不再填写“处级、科级、科员、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工人、见习”, 根据2009年岗位设置结果统一改为“管理、专业技术(含教师)、工勤技能、双肩挑”,不需填写具体等级,四者之间不能重复统计。其他考核内容不变。

 

    处    

201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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