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各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10-11-15浏览次数:1659

各学院:

为了更加民主、科学、高效地推进人才招聘工作,及时解决招聘过程中优秀博士的认定问题,决定成立各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专业、由两位院领导和三位相关专业教师组成,代表学院对应聘材料进行审议,对未完全符合优秀博士条件、但已经达到优秀博士标准的应聘材料进行认定。对符合我校优秀博士标准的应聘人员,及时督促签订就业协议。

另请各学院于12月上旬前完成本轮招聘的材料上报、合同签订等工作。

 

 

     

201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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