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3·20”心理健康教育周开幕式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发布时间:2024-03-16浏览次数:341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五育润心 沐光同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践行“以德育心、以智慧心、以体强心、以美润心、以劳健心”主要任务,切实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德智体美劳育人全过程,系统构建与五育相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体系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第十“3·20”心理健康教育周开幕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五育润心,沐光同行

二、活动对象

校领导、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心理咨询教师、各学院副书记、心理辅导员和学生代表

三、活动时间

202431914:00-17:00

四、活动地点

泉山校区两馆之间

五、活动要求

1.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参加第十“3·20”心理健康教育周开幕式,并填写《第十“3·20”心理健康教育周参加人员统计表》,于3月1717:00前报送至指定邮箱:shxl@jsnu.edu.cn。

2.请各学院心理辅导员积极组织、有序引导本科生和研究生参与主题活动。

 

第十三届“3·20”心理健康教育周参加人员统计表.docx

CopyRight © 2019 江苏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