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交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提醒

来源:组织部发布时间:2024-02-28浏览次数:1043

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按照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相关规定,严禁私自保管因私出国(境)证件,请处级领导干部将尚未上交和使用完毕的因私出国(境)证件于36日前交至组织部集中保管。

联系人:王展;联系电话:8365606256062)。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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