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学生助理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发布时间:2024-02-27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为切实解决学生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深化“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经研究,决定招聘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学生助理,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名额

江苏师范大学2021级,2022级,2023级学生

招聘人数为40

二、推荐条件

1.学习认真,成绩良好,无挂科现象,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到违纪处分。

2.能吃苦耐劳,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沟通能力。对学生工作富有责任心。

3.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具有基本的文案处理能力。

4.可支配时间充沛,每周至少有两个半天无课。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干部和党员、形象气质佳者优先录用。

三、岗位职责

1.学工助理在接受相关工作培训后,直接在服务窗口面向学生办理相关事务。

2.加强中心与各窗口单位间的联系并开展相关工作。

3.在全校学生中宣传本窗口工作职能及服务时间等。

4.每周一至周五10:00-16:00,每个工作时间段为两小时(可选择其中一个及以上时间段工作)。

5. 在岗位能够连续工作满一个学期,无特殊原因不得辞职。

四、招聘形式

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推荐、学工处面试。

五、待遇与奖惩

1.工作待遇14/小时,按照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2.学生助理享受自管会志愿者身份待遇(学工处颁发书、综合测评对应加分)。

3.学生助理实行月度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使用,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退回各学院。年度考核优秀者授予校“优秀学工助理”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遴选程序与方法

1.报名截至时间:2024229晚上20:00,学生将报名表“班级+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1153435068@qq.com。

2.遴选方法:学首先通过报名表对学生进行初步评估,进行网审,通过审核的同学在3月1日晚上20:00前会收到参与面试的短信通知时间地点均会在短信中通知,最后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试用者名单。试用期为一个月通过试用期考察后方正式录用,并颁发聘书。

 附件: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学生助理报名登记表.doc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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