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激发各单位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构建宣传思想工作新格局,按照学校对各学院综合考核有关规定,特请各单位统计报送2023年度专题宣传报道材料目录。
一、报送单位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二、统计范围
1. 统计时间范围
2022年12月16日(2022年统计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7日
2.统计内容范围
各单位在市级及以上纸质媒体,市级及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的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如:新华网、中新网、中江网、交汇点、学习强国全国平台、学习强国江苏平台、江苏师范大学学习强国号等,发布的宣传学校和学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生教育管理等各方面优秀成果、先进经验以及典型人物事迹的新闻报道与有关作品。
各类宣传中如有同一稿件或者影音作品被多家媒体报道的,按照媒体类别取档次最高媒体计算,同一新闻事件不同媒体采用不同内容报道的可以累计。具体统计内容见附表《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各单位专题宣传报道材料目录》。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各单位于12月8日下午5:00前将《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度各单位专题宣传报道材料目录》以附件形式发送到531965231@qq.com邮箱,报送时注明单位名称即可。
联系人:郑晓坡, 联系电话:68170(手机短号)、56073(座机短号)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度各单位专题宣传报道材料目录.xlsx
校党委宣传部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