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级新生心理普测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发布时间:2023-10-16浏览次数:1000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关爱青少年生命健康“润心”行动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313号)要求,全面了解我校2023级新生心理动态,把握新生心理状况,经研究决定,于1016-1026日对2023级本科新生进行心理普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测对象

2023级全体全日制本科新生。

二、普测时间

集中普测时间:20231016-1023

申请补测时间:20231024-1026

三、普测系统

“苏心”APP

四、普测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心理普测工作,积极做好说明与引导工作,避免学生对心理测评产生疑虑,影响测试结果,教育学生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参加测试。

2.积极组织,规范施测。各学院应组织进行集体施测,心理辅导员要按照普测培训中的相关说明,提前熟悉测试系统,掌握测试流程与要求,安排组织集中施测,确保全体学生应测尽测。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的学生,请提前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补测。

3.严格保密,科学管理。相关工作人员要注意测试信息的保密,测试结果由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各学院分级分层管理。

4.组织与施测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和学院网格员对应负责老师取得联系。如遇部分系统故障,可汇总相关问题上报至网格员处,网格员汇总统一上报。联系人:李春豆,联系电话:83656255

 

 

 学生工作处

20231016


CopyRight © 2019 江苏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与公共资源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