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4〕6号)予以转发,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将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完善分类分级管理,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导师要对可能威胁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
即日起至6月3日,各单位组织开展实验室自查自纠,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隐患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常见问题如插线板落地、线路串接、老国标插排、实验室卫生差、试剂标签未正确粘贴、实验室中存放生活物品、管制类化学品台账记录不规范、化学品存放不合理、气瓶未固定、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立查立改,消除隐患,同时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附件2)。
2.专项抽查阶段
6月3日起,学校组织对实验室进行抽查。
3.现场检查阶段
6-9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开展进校检查工作。届时收到现场检查整改通知书的单位按照要求完成全部整改工作,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10-12月,省教育厅根据前期检查情况组织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总结材料上报阶段
各单位请于6月3日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台账》纸质版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14#202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6020210062@jsnu.edu.cn。联系人:李卓寰;联系电话:83656310(短号56310)。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docx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