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青年英才“苗圃计划”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创建部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才交流中心) 发布时间:2026-09-08浏览次数:992

各学院(部):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青年英才“苗圃计划”实施办法》(苏师大发〔202220号),现就做好2022年青年英才“苗圃计划”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年青年英才“苗圃计划”培养对象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培养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业绩,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1.政治思想表现:包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恪守职业道德、学术规范,弘扬科学家精神情况。

2.主要工作业绩:包括在科研工作中刻苦钻研、精益求精,自觉提高业务水平情况;培养期内个人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主要贡献、成果转化应用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

3.目标完成情况:包括预期成果与实际完成情况。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自评

2026年10月8日前,考核对象认真填写《江苏师范大学青年英才“苗圃计划”期满考核表》及汇总表(附件1、2)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所在学院(部)。现已在机关部门任职的人才,材料报送至其学科归属学院(部)。

(二)学院(部)考核

2026年10月15日前,各学院(部)在组织考核培养对象主要业绩时,要紧扣高质量、高水平要求,培养期内取得的成果必须高于申报之初以及当前已取得的成果,形成学院(部)期满考核意见(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三)学校考核

学校组织集中考核,研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及时通知应参加期满考核的培养对象(含现已在机关部门任职的人才,确保考核工作不漏一人,调离或辞职不再统计。要认真审核被考核人员提交的材料,充分发挥教授委员会作用,坚持原则、严格把关,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2.考核对象要认真总结3年来的工作情况,按时提交材料并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

3.各学院(部)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江苏师范大学青年英才“苗圃计划”期满考核表》及附件材料。考核表用A4纸双面打印(同时须提交电子版)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附件材料可提供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论文和论著,提供江苏师范大学科研管理系统”相关截图、期刊(论著)封面、目录和内容首页;专利证书;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立项文件或结题报告;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证书;其他材料。

(2)《江苏师范大学青年英才“苗圃计划”期满考核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

请各学院(部)于2026年10月15日前将期满考核材料纸质版报送人事处(静远楼1815室),电子版发送至rcb@jsnu.edu.cn

联系人:王宗成,联系电话:83656130


附件:

1.江苏师范大学青年英才“苗圃计划”期满考核表

2.江苏师范大学青年英才“苗圃计划”期满考核汇总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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