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直属业务单位:
2026年博士学位教师科研支持项目结项工作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3年立项的博士学位教师科研支持项目以及2022年延期的项目。无法按时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表》(见附件1),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二、验收办法
(一)申请人填写《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项申请书》(见附件2)1份;提交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成果的复印件1份(只提供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必须以“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成果需要提供检索证明,主持的科研项目需要提供立项证明)。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有关材料,并按要求签署意见。其中成果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有审核人签名。
(三)各单位填报《2026年度博士学位教师科研支持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
请各单位于9月14日前将材料汇总,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的申报材料发送至szk@jsnu.edu.cn。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联系人:李京展,联系电话:83656131。
附件:1.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表
人事处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