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国家留学基金委经与合作高校协商,2027年与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大学、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澳大利亚埃迪斯科文大学、新西兰怀卡托大学、加拿大圭尔夫大学、加拿大西门菲莎大学、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加拿大萨斯喀彻温大学、加拿大渥太华大学、加拿大戴尔豪西大学、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加拿大纽芬兰纪念大学、加拿大拉瓦尔大学、加拿大康考迪亚大学、加拿大女王大学、加拿大里贾纳大学、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等19所学校的合作奖学金项目将采取“申请人先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奖学金资格,再向外方合作高校申请入学资格”的方式执行。现启动人员遴选工作。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与以上19所学校分别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2027年共将选派并资助不超过457名中国优秀青年赴上述高校攻读博士学位或开展博士学业联合培养。请有意向的申请人和各受理单位按照项目指南要求(详见链接内容或在“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信息专栏-美大地区中外合作奖学金项目专栏-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中查找),做好申请材料准备、网上申报和人选推荐等各项工作。有关时间安排如下:
-2026年9月11日14点前:申请人完成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网上申请并提交材料。申请人需同时自行联系外方,熟悉其申请流程,并按要求准备校方申请材料。
-2026年9月11日16点前:被推荐人务必将相关纸质申报材料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33#203)。报送工作统一由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2026年11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并确定奖学金资格录取人员名单,公布奖学金资格录取结果。获得奖学金资格的候选人需同时按照外方要求自行完成外方申请流程,具体申请截止日期以校方官网通知为准。
-录取结果公布后:各外方学校陆续确定校方录取人员。录取人员需按照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开始办理派出手续。如在此时间前已拿到中外双方录取通知书,可随时提交补充材料,并着手办理派出手续。
-2027年12月底前:录取人员派出。
关于推选工作的具体要求:
1.请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及本奖学金项目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人员选拔推荐工作。
2.推荐时请充分征求被推荐人选意见,保证被录取人员按期派出,避免被录取后因放弃留学资格而造成奖学金名额的浪费。
如有问题,请与国际合作交流处或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联系。
国际合作交流处:0516-83656265
国家留学基金委:
澳大利亚、新西兰项目主管: 010-66093951/md6@csc.edu.cn
加拿大项目主管:010-66093916/md4@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