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暑假期间开放实验室的通知

创建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 发布者:李卓寰发布时间:2026-07-02浏览次数:73

各单位:

为确保暑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暑期期间实验室停止运行,原则上关闭,关闭时间为7月13日-9月5日。确有使用需求的,经学院审批、学校审核备案可以短期开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期间实验室非必要不开放,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实验室的,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线上申报审批手续,未获审批开放的实验室禁止开展实验。暑假期间实验室处每周进行安全巡查,巡查过程中如发现实验室未申请开放却开展实验的,将采取关停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为做好实验室开放申请工作,自7月2日起,在“实验室安全信息系统”中所有实验室的状态将被设置为“关闭中”。需要开放的实验室,请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于7月2日—7月7日在“实验室安全信息系统”完成线上申请,选择实验室开放时间段及原因(操作流程附后);二级学院管理员需于7月8日前完成审批;二级学院分管领导需于7月9日前完成审批。学校将对学院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备案后的实验室在“实验室安全信息系统”中的状态将被调整为“开放中”。

三、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继续开展实验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重点面向实验室负责人及留校师生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和风险提醒,进一步压实负责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假期安全值守与日常巡查制度,确保各项管控措施执行到位。

四、暑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必须安排值班老师,无值班老师或值班老师未当值的实验室不得开展实验。导师必须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暑假期间学生的实验指导工作,严禁导师放任学生独自在校开展实验,严禁学生未经导师同意私自开展实验,严禁开展未经风险评估的实验。

五、暑假期间关停的实验室,应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切实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六、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安全红线和底线,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安排值班人员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巡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对未获得开放批准而私自开放的实验室予以关停。

联系人:李卓寰;联系电话:83656310(5631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7月2日


实验室假期开放申请操作步骤

一、安全责任人申请

第一步:“校园信息门户”---“实验室安全信息系统”。


第二步:“基础信息”---“实验场所”---“工作栏展开”---“场所开放”。


第三步:选择“开放日期”---“选定时间”—“如有不同时间段新增即可”---“开放原因”。

二、二级学院管理员审批

第四步:“基础信息”---“变更审核(院安全员)”---“审核状态”。


三、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第五步:“基础信息”---“变更审核(分管院长)”---“审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