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创建部门: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发布者:杨盼发布时间:2026-06-05浏览次数:10

各单位:

今年6月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学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切实提升师生安全素养和应急技能,现就开展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二、活动时间

61日—30日。

三、重点工作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做到学以致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整治风险隐患、防范安全事故的工作实效。要按期完成学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校园安全治理“六化”建设,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校园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不断提升安全治理能力。

(二)深入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全员参与,学好用好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深入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消防、食品、校舍、交通、治安,以及防溺水、防诈骗、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深入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生命通道”专项清理、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等领域专项治理,重点排查整治学生宿舍、实验室、食堂、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建筑工地、“九小场所”及校园周边环境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通过举一反三、综合治理,逐步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不断提升保障水平。

初夏时节,各单位要结合毕业生离校重点任务,特别关注学生在宿舍违规吸烟、点燃蚊香等使用明火行为,以及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充电器、饮水机长期不断电等不安全行为,加强毕业生离校后的学生宿舍安全检查,确保室内用电安全,严防毕业生离校期间出现安全盲区。

(三)持续推进安全知识入脑入心

1.组织开展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认真策划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教活动,并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片等视频资料。可通过安全闯关、创意征集、文创推广等方式,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学习应急知识的积极性;同时,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及电子屏、条幅、海报、宣传展板等媒介广泛宣传安全知识,积极培育安全文化,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守护安全”的浓厚校园安全氛围。

2.积极参与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知识竞赛活动。江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拟于61-15日,依托“江苏应急管理”“江苏法制报”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线上知识竞答活动。各单位组织师生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线上有奖答题活动。


线上知识竞答活动二维码

活动期间,每人每日限答1次,每次3分钟,共11题(单选5、多选3、判断3),满分30分,累计最高450分,内容涵盖《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防火常识、紧急避险及应急救援等。活动结束后,按分数与用时综合排序,活动组织部门将在全省评选180名获奖人员(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06090名),分别发放对应档次的应急防护套装。

3.将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各单位要依托省名师空中课堂优质安全教育数字资源,围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储能设备使用、燃气使用、用电用火、道路交通等领域开展常态化安全知识普及;特别要加强学生宿舍警示教育,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无人值守长时间充电,从源头消除宿舍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强化防溺水安全教育提醒,要求学生牢记防溺水“六不”原则,避免发生学生溺水事故。

4.针对性开展应急实战演练行动。各单位要坚持“实战导向、全员参与、以练促防”原则,结合本单位风险评估及日常工作实际,积极协调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消防疏散、防震减灾、防拥挤踩踏、反恐防暴、极端天气应对等实战演练活动。演练过程中,要确保流程不走样、动作不简化、人员全覆盖;演练结束后,要认真组织复盘总结,梳理薄弱环节和问题不足,逐项优化预案、补齐短板,切实提升本单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学生宿舍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活动,重点组织学生骨干、宿舍安全员、学生代表等参加消防专项技能培训及演练。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系统组织推进。

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检验政绩观的重要标尺,细化工作任务,统筹推动“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把握时间节点,周密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学校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有序推进“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落实。请各单位于76日前,将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的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并报送保卫部安全生产管理科(静远楼209室)。

联系人:杨盼,8365636056360

电子邮箱:bwc@jsnu.edu.cn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66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