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2日下午,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第三期“苏师法学”学术沙龙在学院六楼玻璃房顺利举行。本次沙龙以“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的归责路径”为主题,由刘三洋老师担任主谈人,王惠敏、李文吉、盛豪杰、刘瑞平、陈宇翔等多位老师担任与谈人,张杰副院长作总结发言。沙龙由刑事法学教研室主任闫志开主持。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訾晚芳等部分检察官和法学院部分研究生参与研讨。
在主谈环节,刘三洋老师以某矿井绞车坠落致死案为切入点,剖析安全生产犯罪司法认定难题,认为该案暴露出刑法中的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与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界限不清,实务中易出现同案不同判等现象,核心症结在于过失共同犯罪归责困境。主谈人梳理域外监督管理过失、组织体过失等相关刑法理论,认为不宜直接照搬域外理论,进而提出本土化阶梯式责任认定模式。以此标准审视原审判决,主谈人对案件定罪提出修正意见,为安全生产类刑事案件的界分定罪与责任认定,提供了合理的分析范式。
在与谈环节,刑事法学教研室各位老师围绕该罪的立法修改背景、司法解释沿革、共同犯罪理论、主观罪过认定、体系解释方法等进行了深度研讨。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从实践角度展开探讨,分享了与之相关罪名的实践案件以及办理该类案件的关注重点,对于刑法理论分析提供了重要的实践视角。刑法学方向研究生也结合法学基础理论,分享了有关罪名的学习体会与个人见解。
在总结环节,张杰副院长认为刘三洋老师的研究成果具有现实意义与理论价值,分析深刻,视角独到,并针对责任划分、主观认定、行文思路等问题给出建议。
本次学术沙龙主题聚焦安全生产涉罪法律适用,回应了现实需求与理论争议。诸位学者专家及学生围绕具体案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交流思辨,凝聚观点,研讨氛围热烈而放松。特别是理论界与实务界的碰撞,形成了富有建设性的学术见解,体现了法学作为社会科学的理论魅力与社会功效。

(一审:史庆芝,二审:张兆成,三审:张峰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