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持续扩大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将继续实施江苏优秀大学生暑期境外学习奖学金项目”(以下简称“鲲鹏计划”)。现就2026年“鲲鹏计划”学生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项目课程
项目计划资助我省优秀大学生于今年暑期以组团形式赴境外等14所大学开展为期3周左右的课程学习。我校获批墨尔本大学、伦敦大学学院、香港大学等高校的7门课程(详见附件1),课程详细信息可登录项目管理系统(http://www.jesie.org/rwjl/scholarship/kcap)了解。
(二)项目资助对象
“鲲鹏计划”面向我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高校和江苏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在校优秀本科学生,原则上以大二、大三学生为主,不包含应届毕业生、港澳台侨学生以及外国留学生。
(三)经费资助标准
项目费用(包括课程学费、在外住宿交通、国际旅费、签证费由省财政、学生所在高校、学生本人按照5:4:1比例分担(国内费用和在外个人消费除外)。相关高校可从学校“高水平大学项目建设”等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鲲鹏计划”资助经费。
(四)项目名额分配
根据省级财政有关经费安排,第二期“鲲鹏计划”我校校内限额20个(包括2个候补名额)。学校将根据每门课程校内报名情况、学院推荐和申请人综合情况,择优向省教育厅进行推荐。
二、学生遴选要求
(一)申请基本条件
1.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科研能力,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优异,本专业排名前10%。
3.具备优秀的英语水平,大学英语四级550分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500分以上,或雅思6分或托福80分以上。
4.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成长赛道金奖获得者以及在校期间有重要科研成果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5.原则上最近2年内曾获得国家留基委或其他省级出国(境)类奖学金资助的学生不在申请范围内。
(二)学生遴选流程
学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施“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择优录取”的选拔流程。学院对申请人选条件、学习成绩和平时表现等进行综合考察推荐,学校对推荐结果进行审核,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研究确定推荐学生人选,并报省教育厅录取。如推荐人选不符合要求、推选人数不足或因故退出,省教育厅将从候选学生人选中统筹递补。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要明确牵头负责领导,严格审核学生申请材料,严把学生政治思想、品行学风和身心健康等情况,教学和学工部门共同做好项目的动员和审核工作。
2.加强项目管理。学校将结合实际,制定项目选派管理办法,并根据教育厅要求遴选项目高校教师作为课程班主任随团。项目学生在境外学习期间须严格遵守当地法律及境外高校校纪校规,服从班主任教师管理和团队纪律,认真完成所有课程的学习。项目结束后,项目学生须参加课程结业考核,在回国(境)后一个月内提交学习报告。
3.加强绩效评价。为做好奖学金项目的“后半篇文章”,扩大受益面,省教育厅和我校将依据项目经费和计划名额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因个人主观原因未顺利完成项目学习的,我校将根据上级要求对奖学金进行追回,并对给学校声誉造成消极影响的,追究相应责任。
四、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于2026年4月23日上午下班前将加盖学院公章和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纸质版的推荐表(附件2)和外语水平证明、获奖证书、学术成果等支撑材料送至33#203室,电子版汇总表(附件3)发送到邮箱mazb@jsnu.edu.cn。
五、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交流处 83656263 马志波
教务处 83656160 肖 炜
国际合作交流处
教务处
2026年4月21日
附件2:
2026年“鲲鹏计划—江苏优秀大学生暑期境外学习奖学金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3:
2026年“鲲鹏计划—江苏优秀大学生暑期境外学习奖学金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