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遴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创建部门:教务处(本科招生办公室) 发布者:段似钰发布时间:2026-01-13浏览次数:108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5〕20号,见附件1)《“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教高厅〔2023〕1号)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我校将开展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2212月至202512月,国内出版、修订或重印(以版权页的版次、印次时间为准),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对新出版、修订或重印的教材,应积极予以推荐。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在推荐范围内。

二、遴选条件

(一)坚持价值引领。落实教材建设国家事权,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教材始终,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推动构建中国特色高质量教材体系。

(二)坚持应用为要。在各类高校或专业领域选用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使用评价好,有效达成教育教学目标。原则上经过2年以上(含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

(三)坚持质量为先。准确阐述本学科专业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方法,结构设计合理,教材选材恰当准确,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启发性、先进性突出,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科学关、学术关,反映相关学科专业发展的新成就,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四)坚持守正创新。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体现先进教育理念,鼓励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鼓励建设知识图谱、能力图谱、素质图谱,适应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创新成果。鼓励在自主知识体系构建方面具有创新性突破的教材、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冷门绝学教材以及在某学科(专业)领域具有填补空白意义的教材参与申报。

(五)严守出版规范。纸质教材内容质量、编校质量、设计质量(包括封面、扉页、插图、表格等)、印刷装订质量符合标准和规定,符合大众审美习惯,未出现质量抽查不合格情况;新形态教材须为具有书号的正式出版物,教材所有数字资源按教材和出版规范编修、审核与管理。数字资源和工具须部署在出版单位自主可控的公共服务平台上,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并确保数字资源安全。

(六)严守纪律底线。教材无意识形态问题,无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法律问题,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教材编写人员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无意识形态、师德师风问题,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行为。

三、推荐方式

(一)遴选数量。国家预计遴选规划教材2000种左右。我校限额待江苏省教育厅分配限额后另行通知。

(二)根据工作进度,规划教材申报系统暂未开放,申报书正式样式尚未发布。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现暂定沿用第一批规划教材申报格式(附件34)开展材料准备工作,各单位可参照筹备申报事宜。后续若申报要求、申报书样式等出现调整,将另行发布正式通知,请及时关注通知公告。

联系人:段似钰,邵可青;联系方式:8365617383656995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推荐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pdf

3.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申报书(暂定).docx

4.附表(暂定).docx


教务处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