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

创建部门:法学院 发布者:陈建福发布时间:2026-01-13浏览次数:10

1月12日上午,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学习研讨,党委书记庄园主持学习会。

根据会议安排,纪检委员、副院长张杰领学并作重点发言。

张杰指出,《条例》分则中关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具体要求,既是规范个人履职行为的“紧箍咒”,更是推动法学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南针”。一要严守政治纪律,把准法学教学意识形态方向。二要恪守廉洁纪律,规范经费使用监管流程。三要规范工作纪律,完善学院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四要践行群众纪律,畅通师生意见渠道,及时回应师生关切。五要强化生活纪律,推动师德师风建设走深走实。

会议指出,本次学习会根本目的是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深刻认识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巩固党长期执政根基的重大意义,学习内容聚焦党的纪律与自我革命,既是一次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也是一次深刻的党性锻炼和思想武装,为开好民主生活会筑牢思想基础。

会议强调,上月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对202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系统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自我革命要在提高认识、增强党性、规范权力运行、从严监督执纪、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等五个方面进一步落实到位。这为我们深化自我革命、加强自身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深刻认识到《条例》的修订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鲜明信号,深刻认识到高标准开好民主生活会是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实践形式。会议要求,要对照纪律标尺深入查摆突出问题,对照自我革命要求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压实政治责任,严格纪律要求,抓好后续整改。

学习会上,中心组其他成员就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照《条例》自我检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研讨。

(一审:陈建福,二审:李冉,三审:庄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