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创建部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发布者:马婕发布时间:2025-12-24浏览次数:629

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省教育厅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1.2024年立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含专题项目,下同)。

2.2023年及之前立项、尚未参加或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检查内容

在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二、结项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根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要求,应参加结项验收或已提前完成研究任务的立项项目。

(二)验收内容

申请结项项目研究任务完成情况,主要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及社会影响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我校工作安排

1.时间要求:20261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社科院1806,逾期不予受理。

2.纸本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结项报告书》(附件4

重大项目任务书》复印件(2021年起《项目申报书》即视为项目任务书》

变更项目须提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变更申请表》复印件

研究成果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需要进行成果鉴定的一般项目提交一份《成果鉴定表》(附件7)。

以上材料按序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

重大项目中期检查须提交《重大中期检查信息汇总表》(附件3结项验收须提交《重大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附件5与《一般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附件6

(2)电子材料:

《中期检查报告书》(Word版)《结项报告书》(Word版);《重大中期检查信息汇总表》(Excel版)《重大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Excel版)一般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Excel版)。

联系人:马婕,联系电话:83656955。

附件1-8.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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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