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省教育厅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1.2024年立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含专题项目,下同)。
2.2023年及之前立项、尚未参加或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检查内容
在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二、结项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根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要求,应参加结项验收或已提前完成研究任务的立项项目。
(二)验收内容
申请结项项目研究任务完成情况,主要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及社会影响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三、我校工作安排
1.时间要求:2026年1月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社科院1806,逾期不予受理。
2.纸本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结项报告书》(附件4);
《重大项目任务书》复印件(2021年起《项目申报书》即视为《项目任务书》);
变更项目须提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变更申请表》复印件;
研究成果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需要进行成果鉴定的一般项目提交一份《成果鉴定表》(附件7)。
以上材料须按序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
重大项目中期检查须提交《重大中期检查信息汇总表》(附件3),结项验收须提交《重大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附件5)与《一般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附件6)。
(2)电子材料:
《中期检查报告书》(Word版)、《结项报告书》(Word版);《重大中期检查信息汇总表》(Excel版)、《重大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Excel版)、《一般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Excel版)。
联系人:马婕,联系电话:83656955。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