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规定,延期退休(以下简称“延退”)教授每年考核一次,实行“一年一聘”。在教授延退期间,学院安排教学科研任务并进行考核。现将2025年度延退教授的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5年12月在职的延退教授。
二、考核时限与内容
(一)考核时限: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二)考核内容:师德师风、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社会服务等。2025年度延退教授应完成岗位聘期额定工作总量的四分之一,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须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工作量的具体计算办法,请参照《江苏师范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2025年修订)》(苏师大人〔2025〕18号)文件。
三、考核程序与要求
(一)延退教授根据全年完成的教学科研工作量及得分,据实填报考核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二份)。
(二)学院对延退教授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准确计算延退教授的教学科研工作量及得分,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对延退教授做出客观评价,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向学校报送考核结果时,须一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对虚报考核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学校直接认定相关人员考核不合格,并终止延退。
(四)请各单位于2025年12月29日前,将材料交到人事处劳资科(静远楼1809室)。
如需咨询,请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刘红磊,电话:83656978。
人事处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