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实验室相关数据的通知

创建部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 发布者:张延香发布时间:2025-12-04浏览次数:237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要求,实验室相关数据需填报五个数据表单,其中四个与实验室相关的数据表单需要相关教学单位配合提交数据。由于数据填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把任务落实到人,认真对照表单填表说明,按照示例格式按时完成数据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单内容及填表说明

1.表7-10 本科实验场所(时点)

实验场所代码

实验场所名称

所属学院代码

所属学院名称

场所性质

场所使用面积

(平方米)

场所地址

(校区+楼号+房间号)


全称




取整



注:该表为基础数据表,需要优先采集,先行导入系统,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

◆ 实验场所按单个实验房间填报。实验场所名称应写全称。实验场所代码不重复,代码编排规则由7位数字组成,即所属单位代码(4位)+自然顺序号(3位)。例如: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的第一个实验场所,其代码为0092001。

◆ 场所性质:包括基础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实习场所、实训场所、其他。

基础实验室是指面向全校或多个学科,为巩固学生基础知识和培养基本实验技能而设立的实验教学场所。其主要功能是承担公共基础课及学科基础课的实验教学任务,教学内容强调普适性、基础性和规范性;

专业实验室是指服务于特定专业或专业方向,为培养学生专业应用能力和解决复杂专业问题能力而设立的实验教学场所。其主要功能是承担专业课程的实验、研究及综合设计任务,实验内容与专业前沿和行业技术发展紧密结合:

实习场所是指为学生提供在真实工作环境中进行实践锻炼的场所,其核心特征是学生在真实的社会生产或服务环境中,承担一定的实际或模拟工作任务,以获得综合性的职业体验和岗位能力:

实训场所是指在校内或校外,通过模拟或再现真实的工作流程、设备和环境,对学生进行重复性、系统性技能操作训练的场所。其核心目标是使学生熟练掌握特定岗位或工种的核心操作技能,强调技能训练的标准化和熟练度:

其他是指无法归入上述四类,但同样服务于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培养的教学场所。通常指创新实践基地、创客空间、研讨室等,其核心功能是支持学生开展自主探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开放性、研究性活动。

◆体育馆可按照实训场所填入表中。

◆一个实验场所如果既作为基础实验室又作为专业实验室,场所性质只能选择二选一填报。

2.表7-13 本科实验设备情况(时点)

实验场所

名称

实验场所代码

主要教学实验仪器设备

(含软件)名称

主要教学实验仪器设备编号

单价(元)

购置时间
(6位)

与前表一致

与前表一致

每行只填一台

资产管理系统内资产编号

1000且保留1位小数

如:202010

◆主要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含软件):实验场所内用于本科教学的教学仪器(含软件)。以资产管理系统为依据,仅统计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单价1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含软件)。

◆购置时间:指仪器设备到校验收的时间。

3.表2-6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时点、学年)

中心名称

级别

设立

时间

学年内承担校内

教学人时数

学年内承担校内外实验项目数

学年内对外开放人时数

是否与行业企业共建




对应《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中开放实验校内人时数

对应《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开放实验个数(校内+校外)

对应《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中开放实验校外人时数



◆该表学年内承担校内教学人时数、校内外实验项目数、对外开放人时数应与2025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中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中的相关数据保持一致。

4.表2-7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时点)

实验项目

名称

级别

设立时间

学年内承担本校

教学人时数

学年内项目浏览数
(总数)

学年内项目参与

人数(总数)







◆其他:

时点:除有特别说明外,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学年: 为 2024 年 9 月1 日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

二、统计范围

1.学校本科实验场所(含各类实验室、计算机房、语音室、校内实习实训场所、实验准备室等附属用房),包括承担本科实验的科研实验室。

2.表7-10、表7-13,所有承担本科实验教学任务的单位均需填报。

3.表2-6,有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单位填报;

4.表2-7,有省级及以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单位填报。

三、材料报送

1.请相关单位核对附件1中数据采集工作填报人及审核领导信息,务必于2025年12月5日17:00前将人员信息是否变更在QQ群(903833773)中告知或电话告知。

2.表7-10为基础表,需要先行导入系统,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该表已根据各单位12月3日上报数据进行汇总,请各单位再次核对,如有问题请于2025年12月5日17:00前反馈。

3.其余表请于2025年12月11日前提交。

4.所有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459553628@qq.com,纸质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至实验室管理科(14#202办公室)。

联系人:张延香,陈香红;联系电话:83656307,83656308。


附件:1.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资源采集工作填报人及审核领导信息.xlsx

         2.数据模板及填报指南.zip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分析测试中心)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