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江苏师范大学“人工智能+”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请、教务处审核、专家评审,拟立项5部“人工智能+”教材、16门“人工智能+”课程以及15个“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典型案例(见附件)。
教务处对立项的“人工智能+”课题拨付第一期建设经费,并于2026年10月30日前组织评审进行成果认定验收,通过认定验收的发放结项证书,并对部分研究和建设质量较高的课题拨付剩余经费。
原则上,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院须提供配套建设经费或课题负责人自筹部分建设经费,用以保障课题研究和建设质量。无配套经费或自筹经费,且课题研究和建设质量未达预期者,不予通过认定验收,对课题予以中止或撤项处理。中止的课题不认可校级教研课题立项,撤项的课题追回已拨付建设经费。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30日-12月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实名)向教务处质量工程科反映。联系电话:83656173,83656995;电子邮箱:jyk@jsnu.edu.cn。
教务处
202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