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和清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要求
1.中期检查范围:2021年立项截止目前未完成结项手续的一般项目(规划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
2.中期检查截止日期:2025年9月26日。
3.中期检查工作要求:项目负责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简称“项目管理平台”)按要求填报中检材料,提交后由社科院审核通过(无需邮寄纸质件)。有关项目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后可随时提交结项申请(9月30日前提交结项申请的项目可不参加中检)。
二、清理工作要求
1.清理范围:2020年立项截止目前未完成结项手续的一般项目(规划项目、青年项目、自筹项目)。
2.清理工作要求:纳入清理期的2020年一般项目,请于2025年9月29日前登录“项目管理平台”完成结项申请手续。无法按期完成结项工作的项目及时登录“项目管理平台-中后期管理系统”在项目变更中申请延期,2020年项目最长可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已同意延期的项目按照批准时间完成项目结项工作。
3.2019年一般项目属逾期项目,结项受理注意事项:2026年1月10日前社科院可在线审核退回修改2019年一般项目,超过此日期项目负责人无法修改再提交结项申请。
2019年一般项目务必按时提交结项,超过各时间截点“项目管理平台”自动关闭项目的操作权限,不再受理结项申请。
2019年一般项目不再受理延期申请,无法按期结项的请及时登录“项目管理平台-中后期管理系统”在“项目变更”中申请终止项目。
三、结项要求
请先登录“项目管理平台”完成线上结项申请手续。
1.申请免予鉴定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终结报告书与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或打印稿(一式两份),财务明细账(财务盖章),结项成果(论文可用复印件、著作寄原件)。
2.申请鉴定结项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终结报告书项目与申请书复印件或打印稿(一式两份),财务明细账(财务盖章),结项成果(论文可用复印件、著作寄原件),专家鉴定意见表(汇总用、个人用)原件。
联系人:马婕,联系电话:83656955。
附件1: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进入清理期一般项目清单.xlsx
附件2:202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进入中检期一般项目清单.xlsx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