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管理助理、教学助理 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

创建部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交流中心、退役军人学院) 发布者:郭开颜发布时间:2025-07-22浏览次数:13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发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就业厅〔2025〕5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开发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管理助理是指根据日常行政事务工作需要聘用的从事管理辅助的人员主要协助各单位管理人员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二)教学助理是指根据教学工作需要聘用的从事教学辅助的人员,主要协助教师开展教学辅助工作。

(三)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按照“合理配置、应设尽设”的原则设置。鼓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筹经费设立管理助理、教学助理位,有省品牌专业的学院原则上须设置至少1个管理助理或教学助理岗位。

二、岗位职责

管理助理

1.协助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如公文拟稿、文件收发、归档、资料整理等工作;

2.协助组织会议、活动等,做好会务服务与记录等工作;

3.协助进行数据统计、信息录入与报送等工作;

4.协助接待来访、接听电话,做好沟通协调等工作;

5.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教学助理

1.协助教师进行课前准备、课堂考勤等工作;

2.协助管理教学设备、实验器材等工作;

3.协助日常教学管理和实践教学环节的组织与协调等工作;

4.协助处理教学相关资料、文档、数据的收集、分发与整理等工作;

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与教学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三、聘任及管理

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主要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应聘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岗位聘任实行回避制度,不得聘任与聘任单位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配偶关系的人员。

聘任管理、合同解除与离职等情形可参照《江苏师范大学科研助理管理办法(试行)》(苏师大科〔2022〕7号)。

四、用工形式及薪酬待遇

(一)用工形式

岗位为江苏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用工岗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用工,由人事处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标准为本科生3000元/月、硕士生4000元/月、博士生5000元/月,以上均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

独立核算单位(科文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大学科技园、汉园宾馆)、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和有品牌专业学院所聘助理人员的薪酬待遇由单位或学院承担,无品牌专业学院由学院和学校共同承担,学院负担60%。

、其他事项

学校成立由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单位负责岗位开发学生工作处负责动员宣传,人事处负责岗位招聘和薪酬管理。

请各单位于7月27日前将《江苏师范大学2025年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设置和招聘计划表》(见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事处:郭开颜,13585395151,522186429@qq.com


附件:江苏师范大学2025年管理、教学助理岗位设置和招聘计划表7.22.xlsx


人事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学生工作处

2025年7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