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省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按照《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设置一定比例非校、院(系)级学生会干部的学生代表席位”的要求,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第十次代表大会面向全省普通学生分配44个代表名额,其中20个为自荐代表名额,将通过网络自由报名产生。
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知情权、提案权和监督权。
义务:积极参加大会,依法行使代表职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纪守法;同所在学校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接受所在学校同学的监督;协助本级学生会组织推进相关工作。
大会自荐代表候选人应是我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和科研教育机构注册在籍的非校、院(系)学生会组织学生干部的学生,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思想过硬。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品德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3. 业绩突出。在思想引领、学术科研、创新创业、文体活动、志愿服务、自强自立等方面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秀,获校三等(含三等)奖学金以上。
4. 群众基础好。始终心系同学,与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受到同学拥护、信任,能够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5. 履职能力强。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报名阶段(9月19日—9月24日)
学生通过“团学苏刊”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txsk_js)菜单栏“学联十大”专栏下载报名表进行报名。
推荐阶段(9月25日—9月29日)
学生自行打印报名表,提交至设区市团委、高校团委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由设区市团委、高校团委进行推荐,并将纸质版报名表于9月28日前寄至省学联秘书处,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各设区市推荐不超过4人、省委党校和各省部属高校推荐不超过2人、民办和独立学院推荐不超过1人。推荐时应综合考虑民族、性别、类别等因素,原则上一个单位同一自荐类别只能推荐1人。
考核阶段(10月9日—10月15日)
省学联秘书处根据网上报名和推荐情况,综合考虑地区、学校、代表性等各方面因素,会同省学联主席团进行考核遴选,最终选定20名自荐代表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原则上每所学校至多有1名自荐代表候选人。
确定阶段(10月16日—10月17日)
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自荐代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正式名单将通过江苏省学联网站、“团学苏刊”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进行公布。
自荐代表报名者要本着高度的责任感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报名,端正态度、严肃申报、认真准备,根据省学联秘书处的要求把握好时间节点。
自荐代表要按照会议安排全程参与大会各项环节。会议期间,自荐代表由所在设区市团委或高校团委统一管理,往返交通用由设区市团委或高校团委统筹。
1. 点击“阅读原文”,跳转江苏省学联网站通知页面;
2. 阅读通知要求,下载附件《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第十次代表大会自荐代表报名表》和《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第十次代表大会自荐代表汇总表》;
3. 电子版表格学生自行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表格经学校团委审核后提交至设区市团委审核,省委党校和省部属高校直接由学校团委进行审核;
4. 各设区市团委和高校团委按通知要求将审核通过的纸质版附件邮寄至省学联秘书处。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振青
联系电话:025-83393596
邮箱:jssxllzq@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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