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开展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抽查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与国资处共同组成检查小组,于2023年6月29日至30日,对校内12个资产单位的60台件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进行了实地随机抽查。现将抽查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采取现场随机指定资产编号的形式进行,各单位由账找物。
1.抽查单位整体情况 本次抽查的12个单位中,音乐学院和教务处情况最好,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和汉文化研究院问题较多。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国际学院、研究生院、校办、校团委等8个单位整体情况较好,但仍存在未贴标签、信息不符等情况。
2.抽查设备具体问题 本次抽查的60台件设备中,未贴标签的有21台件,占35%;保管人不符的有3台件,占5%;存放地不符的有7台件,占11.67%;抽查工作中未能及时提供实物的有8件,占13.33%。
二、整改要求
本次抽查发现的问题,已通知相关单位于本周末前整改完成,我处下周进行跟踪检查。希望校属各单位能从以下几方面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1.强化标签意识。设备标签是设备的身份识别,省属高校资产管理系统中的所有设备和家具类资产,都应该粘贴标签。
2.动态更新信息。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及时在系统中维护信息,让设备账紧随实物的动态变化而更新,确保账物人地信息一致。
3.强化离任手续办理。教职工办理离校、退休、校内岗位变动手续时,应先交讫资产,否则不予办理离校、退休、履新手续。
4.解决遗留问题。各单位确认为有账无物的资产,请按“苏师大国资〔2021〕1号《江苏师范大学固定资产毁损灭失赔偿实施办法》”办理丢失赔偿,清理空账。
5.杜绝闲置浪费。各单位闲置的设备和家具,可经实验室处协调后调拨给所需单位使用,做到物尽其用,杜绝闲置浪费。
希望本次抽查能引起大家重视。各单位根据系统中的资产账,全面核查对应实物,缺少标签的请及时补打标签,保管人不符、存放地信息不确切的及时更新信息。归口部门、各二级单位、设备保管人,大家共同努力,做好学校的设备管理工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〇二三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