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级新生心理普测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发布时间:2017-09-21浏览次数:442

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我校2017级新生心理动态,把握新生心理状况,提高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科学院和针对性,经研究决定,我校于922日开始对2017级本科新生进行心理普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测对象

2017级全体全日制本科新生

二、普测时间与地点

云龙校区  2017922日(详见附件1)

泉山校区  2017926日(详见附件2)

补测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普测要求

1.加强宣传。各学院要积极做好说明与引导工作,避免学生对心理测评产生疑虑,影响测试结果,并且教育学生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参加测试,对于不认真答题者,系统自动识别为无效问卷,学校将安排重测。

2.积极组织。各学院按照规定时间组织施测,由一名心理辅导员负责带队。2017级全体本科学生必须参加心理测试,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学生,请各学院汇总学生名单,心理中心将另行安排补测。

3. 规范施测。各学院心理辅导员要提前熟悉测试系统,以便应对普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4.严格保密。相关工作人员要注意测试信息的保密,测试结果由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中心建档并严格保管。

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薛静华:61000()3525()

 学生工作处

2017921

附件1:2017级新生心理普测机房安排表(云龙).docx

附件2:2017级新生心理普测机房安排表(泉山).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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