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交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及相关材料的提醒

来源:组织部发布时间:2017-09-06浏览次数:733

为了加强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按照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相关规定,请处级领导干部将使用完毕的因私出国(境)证件于915日前交至组织部集中保管,严禁私自保管。根据上级要求,上交证件同时还需提交与此次出国(境)相关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835002098209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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