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资产管理与招标工作的友情提示

来源:国资办发布时间:2020-04-28浏览次数:1684

 

校属各单位:

为了在疫情防控期间继续做好我校资产管理与招标工作,保障资产购置、使用、管理等环节顺畅有序,现友情提示如下。

一、做好安全采购工作。为切实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尽量减少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参加招投标活动,招标办将对不同类型、不同预算金额的必须采购项目进行疫情防控风险和廉政风险评估,灵活运用线上招标、网上询价、在大学科技园开标和委托社会招标机构代理采购等不同形式的采购方式。对于非必须采购项目,根据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暂停或延期开展采购活动,等待疫情进一步好转再实施。请各归口部门和采购需求单位在编写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时,力求做到科学合理、细致规范,避免质疑投诉和流标的风险,保证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率,减少投标人(供应商)往返的次数。

二、近期所购置用于应对新冠疫情的各类防护消杀用品、医疗器械、设备设施等,请及时办理登记入账手续,符合固定资产入账条件的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库和财务报销手续,同步张贴固定资产条形码,保证资产账账、账实的一致性。属于应急采购项目应保存好采购文件、报价和其它过程性凭据备查。

三、购入的疫情防控物资,要建立物资管理台账,做好日常管理,安排专人负责资产合格验收、使用培训、保管领用等环节的工作,保证资产安全完整。

四、疫情结束后,剩余的疫情防控资产,要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要求进行调剂使用、公开拍卖或捐赠,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和浪费。

五、做好疫情期间贵重资产的使用维护工作。大型仪器设备要定期开机运行,机房等环境要求定期通风换气。同时在净化实验室场所时应精心选择病毒消杀用品,避免仪器设备受到污染或侵蚀。 

 

                        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办公室)

                         20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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