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2学期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3-02-20浏览次数:5081

各学院: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试行)》(苏师大教〔20206号)规定,本学期学业预警安排如下

一、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1.筛查学业预警对象。不及格课程门次和学分均为补考后统计,每学期补考结束后一周内,各学院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学业情况进行审核,学院教务部门确定预警名单。

2.下达学业预警通知书。确定名单后两周内,学院下达学业预警通知书,并填写《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处理结果汇总表》,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3.警示谈话与学业帮扶。学院学工部门安排专人对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协助教务部门采取补救与帮扶措施,帮助学生完成学习计划。

4.联系被预警学生家长。与被预警的学生家长进行电话沟通或面谈,请家长配合学院督促学生完成学业。

5.建立学业预警管理档案。预警教育过程须有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经学生本人签字存档。

二、需准备的相关材料

1.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书

请学院按照要求在3月20日前下达学业预警通知书,通知书的存根联和家长回执联由学院留存。

2.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处理结果汇总表

请学院按照要求在3月20日前上交学业预警处理结果汇总表(领导签字+学院公章)到教务处学籍科,汇总表电子稿发到2278443215@qq.com邮箱。

3.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帮扶指导记录表

学院为每位被预警学生建立学业帮扶档案,记录帮扶过程,包括约谈时间、地点、内容、学业指导情况以及帮扶效果等,并将《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书》《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帮扶指导记录表》和学生成绩单等相关资料存入学生帮扶档案。学业预警帮扶记录表学院留存。

三、特别提醒

1.对达到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标准的学生作留级处理,如果上学期已做过留级处理的,本学期暂不作留级处理;对积欠学分超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30%的学生作退学处理,各学院要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

2.各学院认真做好毕业班学生学分修读情况统计,对有积欠学分的学生进行书面预警。从本学期开始,延缓毕业工作不再单独发通知,需要延缓毕业的学生直接按留级办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

学业预警工作坚持“以生为本,重在帮扶”原则,加强学院与学生及家长之间的沟通,多方协作,适时引导,对学生的学习和学业情况进行督促和警示,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3656161

                                                       教务处     

2023220

 

附件1 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书.docx

附件2 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处理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3 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帮扶指导记录表.docx

CopyRight © 2019 江苏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